2017-11-28 0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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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加强南平市慈善总会(下简称“本会”)财务管理,严格财经纪律,完善慈善资金和行政经费管理,行政经费(包括宣传费等)从政府资助和行政经费专项捐赠中列支,确保善款(包括利息)全部用于扶贫济困慈善工程,提高社会公信度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二、本会行政经费开支实行常务副会长一支笔审批制度。发票必须有经办人、证明人签名,本会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。
三、慈善资金使用由慈善办公室提出年度慈善活动计划,呈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实施。临时开展计划外慈善活动,需事先报告会长,经同意后方可实施,慈善资金由市慈善总会法定代表人审批。
四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报经本会领导同意,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,遇到特殊情况,超标乘坐,要事先提出申请,经本会领导同意后,方可乘坐。未经同意,擅自提高标准,不给予报支。差旅费报支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日常办公用具和招待用品,由办公室统一采购。须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,要严格按规定办理。采购之前,经办人员要先报本会领导批准同意后,才能购置,未经批准的采购行为,费用自理。要加强办公用品领用管理,杜绝浪费现象。
六、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。接待客人应坚持“有利公务、节俭简朴、杜绝浪费、从严掌握”的原则,接待由常务副会长指定相关人员负责。
七、车辆用油及维修管理。车辆用油一般应到指定加油站购买,车辆一般维修须由驾驶员向本会领导申请后,到指定厂家维修,维修结算由办公室派人办理。因特殊情况,需就地维修的,报销发票应有证明人签名。车辆大修由本会领导决定。
八、加强对公共财产的管理。所有公物、资金要登记造册、专人保管、严格管理。工作需要由个人领用的贵重物品要办理领用手续,人员调离时,要收回或移交。要厉行节约,节约用水、用电。
九、工作人员因公需要借用公款,要按审批程序办理,报本会领导审批,要及时归还,不得久拖不还。因公出差需借差旅费,要先填写借款凭据,报本会领导审批。出差回单位后,应在五天之内报销并还清预借款。
十、实行财务定期上墙公布的公开监督机制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