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1-28 0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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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慈善总会是社团组织,根据本会宗旨,以“解困、助残、助学、福利设施”等四大慈善工程为载体,以“为群众解忧,让社会满意”为工作目标。为规范工作制度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会会议制度。
一、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行政工作例会制度。
二、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按本会《章程》规定, 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,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;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;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,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组成,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主持召开。
三、行政工作例会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,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参加对象为本会全体工作人员,文书做好会议记录,主要是总结本月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安排下月主要工作计划。
四、本会常务副会长根据工作需要,可临时召开本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,研究布置阶段中心工作或应付突发性事件等工作安排。